2005年8月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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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趾骨折一次“工伤”诈钱十回
袁志琦 蒋勇 王光海

  安徽人苗某左脚小趾因粉碎性骨折一直未愈,他竟以此作为生财之道。苗某纠集了郭某等3个老乡,辗转于宁波江北、江东、象山等各个建筑工地,上演了一幕幕的“工伤”骗局,十余家工地老板由此被骗去钱财。7月24日,屡骗屡中的苗某再次来到江北某工地故伎重演,不想被心细的老板识破。7月27日,苗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宁波江北警方刑事拘留。
  上班三天发生工伤
  7月24日下午,江北洪塘某建筑工地刚上班3天的小工苗某对老板说,他在工地作业时不小心被建筑材料砸到了左脚小趾,要求去医院治疗。老板便把其送到洪塘卫生院检查,经“X”光拍片,苗某的左脚小趾出现“粉碎性骨折”。老板当即支付了600多元的医药费。当天晚上,苗某与老乡一起,要求老板赔付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计7000余元,并说不赔的话就要喊上100多老乡来闹事。想想“事故”发生在工地而且伤情属实,为息事宁人,工地老板只好花钱消灾。苗某等4人拿到钱后扬长而去。
  脚趾骨折原是旧伤
  苗某等人走后,细心的工地老板想起了医生说的一句话。当时,苗某被送往洪塘卫生院骨科室诊断,一名医生说:“怎么他又是老地方被砸了!”工地老板越想越觉得蹊跷,次日便向洪塘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赶到卫生院,医生调出了苗某的接诊记录。对电脑档案显示,苗某在该医院竟有十几次“X”光拍片的记录,仅5月以来就有4次,而且受伤部位都是左脚小趾粉碎性骨折。医生回忆,苗某每次就医都是由不同的建筑工地送来的。
  “骨折”成了生财之道
  警方随即将苗某等4人带到派出所审查。据他们交代,苗某的左脚小趾是去年9月在老家盖房时受的伤,由于没有及时治疗,一直未愈。后来,苗某到宁波打工,听说用工单位对工伤事故非常重视,赔偿额度也较大,就开始谋划利用自己的“特殊优势”生财。他们往往在工地干了一两天,就利用“工伤”向工地老板敲诈。刚开始时,他们索要金额在1000至3000元之间,由于许多工地不问青红皂白花钱消灾,使他们的贪心逐步升级。
  受害工地尽快报案
  据交代,自去年以来,这伙人利用“工伤”在江北、江东、鄞州、镇海、象山、宁海等建筑工地敲诈钱财10余起。希望有类似被骗经历的建筑工地能尽快向宁波江北区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报案或指认,联系电话:洪塘派出所:0574-87586567,刑侦三中队:0574-87587110。